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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女子房屋被骗。律师成功扭转案件走向,最终挽回一套房子的损失
作者:汤容滨律师 发布时间:2014-05-27 浏览量:0
【庭前分析】:汤律师仔细的研究了案件的证据材料,认为:本案中鄂某的诉讼地位极为不利,原告董某主张的事实都有证据支持,而我方鄂某主张的事实都没有相应的证据佐证。
由于本案已经开过一次庭,法庭质证阶段已经结束,在庭审后法官又有倾向性的表述,第二次开庭已经难以扭转不利局面。于是,汤律师果断决定,让鄂某的女儿殷某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将案件原有的既定进程改变,并制定了从对方提交的证据与其在庭审中主张的事实之间寻找漏洞(矛盾之处)作为诉讼策略。
【案件经过】:鄂某的女儿殷某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果然被法院受理,这一状况超出了对方原有的预计,给其造成了强大的心里压力。在案件的审理中,汤律师敏锐的觉察到对方就本案事实部分表述的漏洞。一定要抓住这些漏洞,作为扭转不利局势的突破口。汤律师发现原、被告虽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从合同的签订到履行都与正常的房屋交易明显不符。第一,从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来看,原告董某在第一次庭审中表述,其在没有看过房屋,对房屋不了解的情况下,在一天内签约并付款,不符合常理;第二,合同约定的成交价55万元,明显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第三,原告董某在庭审中对签订合同过程的表述自相矛盾,虽称是中介介绍,但连中介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都无法说明;第四,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已过多时,但原告董某却一直不与被告鄂某联系交房事宜,而在一年之后突然起诉要求交付房屋,显属恶意;第五,被告鄂某在收到房款后立即将房款交给案外人马某的行为,与正常的房屋交易中买卖双方的行为方式有较大的偏差;第六,法官在一审庭审后依职权到马某服刑的监狱调取的马某本人的陈述也证明原、被告之间当时没有真实买卖房屋的意思。法庭采纳了汤律师的意见。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的买卖合同不成立。汤律师成功扭转案件走向,最终挽回一套房子的损失。